为了典型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的及格核定和监视约束办事,遵照《民用航空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意》(国务院令第412号),拟订本正派。
(a)本正派章程了发布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以下简称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境表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和合连磨练典型的条款和措施,以及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境表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和合连磨练典型的持有人该当听命的寻常运转正派。
(b)中华黎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驾驶员学校依照本正派博得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以及境表合法设立的驾驶员学校依照本正派博得境表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的,可能遵从本正派实行民用航空器驾驶员磨练。
(a)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对驾驶员学校实行团结监视约束,发布境表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
(b)民航局航行程序机能部分依照本正派机合引导驾驶员学校的及格核定和一连监视,拟订须要的核定办事措施,章程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境表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及其合连申请书的团结款式。
(c)民航区域约束局担任所辖区域内设立的驾驶员学校的及格核定,发布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实时向民航局航行程序机能部分挂号。
(d)民航区域约束局及其派出机构担任对所辖区域内设立的驾驶员学校的运转和其他驾驶员学校正在其所辖区域内设辅帮运转基地的运转实行一连监视搜检。
(c)契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寻常运转和航行正派》(以下简称CCAR-91部)相合磨练航行运转品种的条件。
(3)磨练典型应行为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按本正派实行磨练的合键依照。当磨练典型的实质产生任何变革时,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应遵照本正派的合连条件,提前向所正在地民航区域约束局提出改观申请,取得照准后,方可遵从新的磨练典型实行相应的磨练。
(4)磨练典型改观的申请、受理和审查措施该当遵照改观的实质参照本正派第141.15条相合章程实行。
(c)民航区域约束局正在初度发布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和后续拘押经过中,该当遵照本质状况,正在磨练典型中照准申请人或者持有人开设下列一种或者数种课程:
(1)面向遵从CCAR-91部和《幼型航空器贸易运输运营人运转及格核定正派》(以下简称CCAR-135部)运转的通用航空和幼型运输公司的牌照和等第课程:
(2)面向遵从《大型飞机大多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转及格核定正派》(以下简称CCAR-121部)运转的运输航空公司的课程:
(a)申请人初度申请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和磨练典型、申请正在磨练典型中增多课程等第或者申请更新驾驶员学校及格证,该当遵从章程的款式向所正在地的民航区域约束局提交申请书。
民航区域约束局正在收到申请后搜检申请质料,申请质料不完全或者不契合章程款式的,该当正在5个办事日内书面通告申请人必要补正的扫数实质。申请人遵从民航区域约束局的通告提交扫数补正质料的,民航区域约束局该当受理。民航区域约束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该当书面通告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该当证实原由。
(d)树立审查组审核文献并实行现场验证和搜检民航区域约束局受理申请后,该当正在5个办事日内树立审查组。审查组依照本正派B章、C章、E章和F章的条件以及CCAR-91部的实用条件审查申请人的申请质料,并实行现场验证和搜检。现场验证和搜检所需岁月不筹算正在审查发证刻期内,审查组该当将所需岁月书面见知申请人。申请人该当实时回复审查组提出的题目,并供给须要的证据质料。
(1)审查组落成及格核定办过后,该当向民航区域约束局提出版面讲述。民航区域约束局该当正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办事日内作出决意,向契合本正派第141.7条或第141.31条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或更新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照准其遵从所章程的磨练典型实行磨练行为。
(2)遵照审查组的讲述,民航区域约束局以为申请人不契合本正派第141.7条或第141.31条条件的,不予为其发放或更新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民航区域约束局该看成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意、证实原由,并见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b)通过初度更新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的磨练典型还该当包含是否被局方委托实行测验以及被委托实行测验的课程等第。
(a)及格证正在发布月份之后第24个日历月的结尾一天有用期满。除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自觉放弃其及格证的状况表,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正在映现下列状况之暂时失效:
(2)发布及格证时行为及格核定实质的主运转基地产生改观之日且未遵从本正派第141.29条(c)款实行更新;
(3)自磨练典型的实质产生变革之日起,未遵从本正派第141.13条(a)款向所正在地民航区域约束局提出改观申请突出30天时。
(b)受委托实行测验正在发布月份之后第24个日历月的结尾一天有用期满。除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自觉放弃不再实行测验或者民航区域约束局终止委托其实行测验的状况表,被委托实行测验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不得持续实行测验: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授与局方为确定其是否一连契合本正派条件而对其职员、措施、修筑和记实实行的搜检。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昭示遵从本正派照准的磨练课程和非遵从本正派照准的磨练课程,不得对这些磨练课程实行有恐怕误导大多的统一传扬,不得对及格证或者照准的课程等第作任何不切实的、易致曲解的传扬。
(b)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正在校址迁居后,该当随即后退旧址上评释本校一经民航区域约束局核定及格的一共象征;正在及格证失效时,该当实时消灭评释本校一经民航区域约束局核定及格的一共象征。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遵从所发布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和磨练典型的条件,设备并保护一个主运转基地,该主运转基地的通讯地点即为及格证上阐明的学校地点。
(d)倘若契合下列条件,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可能正在其及格证上所列的运转基地除表的基地实行磨练:
(3)倘若正在该基地以表基地的磨练连绵突出30天,则应遵从辅帮运转基地条件实行核定,并列入磨练典型。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应正在其所持有的及格证有用期内申请及格证的更新,只要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通过局方对其悉数审查并发布新的及格证和磨练典型后,其方可持续行驶新及格证和磨练典型所授予的权力。及格证更新的申请、受理和审查措施除该当契合本正派第141.15条的相合章程表,还该当契合下列条件:
(a)倘若契合本条(b)项对更新及格证和磨练典型的条件,起码应正在其及格证到期30天条件交及格证和磨练典型的更新申请。
(b)倘若民航区域约束局认定,该学校的职员、航空器、磨练措施、磨练行使机场、经照准的磨练课程、磨练记实、现时的磨练才气和质方单合本正派的条件,且正在及格证发布之日起至提出更新申请之日止,一经对下列职员落成磨练并经其推举参预牌照和等第实施测验的职员不少于10人,且个中80%以上职员初度测验及格,则可认为其更新及格证和磨练典型:
(a)本章章程了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契合的职员、航空器以及对措施和机场该当拥有连绵行使权的条件。
(b)正在本章中,倘若驾驶员学校从初度申请及格证之日或者从申请更新及格证之日起,对措施和机场拥有起码6个日历月的一共权或者遵从书面造定的章程,对措施和机场拥有起码6个日历月的行使权,则以为该学雠校措施和机场拥有连绵行使权。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持有人该当为每个经照准的磨练课程指定一名主任老师,该主任老师该当契合本正派第141.45条的条件,有才气落成所指派的职责。
(b)须要时,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持有人可认为每一门经照准的磨练课程指定一名帮理主任老师,该帮理主任老师该当契合本正派第141.47条的条件。
(c)当学校有起码50名正正在授与磨练的学员时,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指定起码一名搜检老师,担任实行学员的阶段搜检、课程结局测验和本正派条件的老师教学搜检。该搜检老师该当契合本正派第141.49条的条件。
(2)倘若驾驶员学校行使了签派员、航空器维修和勤务职员,则该当对其实行办事措施和岗亭职责磨练。
(e)本条所涉及的职员可能正在一个学校中控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位置,但该当契合相应位置的资历条件。
(f)倘若指定的主任老师、帮理主任老师或搜检老师没有践诺本规章条件的相应职责,局方可能条件驾驶员学校随即终止其相应资历,并更调契合股历的主任老师、帮理主任老师或搜检老师。
(1)持有现行有用的商用驾驶员牌照或者航路运输驾驶员牌照。其牌照中该当包含与课程中所用航空器的种别、级别和机型相对应的种别、级别等第、实用的型别等第和现行有用的航行老师等第。倘若实行磨练课程必要仪表等第,则其牌照中还该当带有相应的仪表等第;
(2)契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老师及格核定正派》(以下简称CCAR-61部)第61.61条机长近期航行始末条件;
(ii)导航修筑、机场灯光和目视帮航修筑、空域、空中交通管造及措施、应急措施、影响航行平和的身分、人的身分、航空图表等方面的实用个人;
(c)正在仪表等第磨练课程或者带有仪表等第权力的等第磨练课程中,控造仪表等第磨练课程的主任老师该当契合下列条件:
(i)从事航行教学起码5年,拥有起码1,500幼时的航行教学岁月,个中仪表航行教学岁月起码500幼时;
(3)行为持有老师等第的航行老师,从事航行教学起码1年,拥有起码500幼时的航行教学岁月,个中仪表航行教学岁月起码250幼时。
(f)正在本条(b)、(c)、 (d)和(e)款章程的磨练课程以表的磨练课程中,控造主任老师该当契合下列条件:
(i)从事航行教学起码3年,拥有起码1,000幼时的航行教学岁月;(ii)拥有起码1,500幼时的航行教学岁月。
(1)持有现行有用的商用驾驶员牌照或者航路运输驾驶员牌照。其牌照中该当包含与课程中所用航空器的种别、级别和机型相对应的种别、级别等第、实用的型别等第和现行有用的航行老师等第。倘若实行磨练课程必要仪表等第,则其牌照中还该当带有相应的仪表等第;
(ii)导航修筑、机场灯光和目视帮航修筑、空域、空中交通管造及措施、应急措施、影响航行平和的身分、人的身分、航空图表等方面的实用个人;
(c)正在仪表等第磨练课程或者带有仪表等第权力的等第磨练课程中,控造仪表等第磨练课程的帮理主任老师该当契合下列条件:
(i)从事航行教学起码2年6个月,拥有起码750幼时的航行教学岁月,个中仪表航行教学岁月起码250幼时。
(3)行为持有老师等第的航行老师,从事航行教学起码1年,拥有起码500幼时的航行教学岁月,个中仪表航行教学岁月起码250幼时。
(f)正在本条(b)、(c)、(d)和(e)款章程的磨练课程以表的磨练课程中,控造帮理主任老师该当契合下列条件:
(1)正在航行磨练或者地面磨练课程中实行搜检和测验的搜检老师该当通过主任老师对其实行的测验,测验实质包含:
(ii)导航修筑、机场灯光和目视帮航修筑、空域、空中交通管造及措施、应急措施、影响航行平和的身分、人的身分、航空图表等方面的实用个人;
(ii)持有现行有用的商用驾驶员牌照或者航路运输驾驶员牌照。其牌照中该当包含与课程中所用航空器的种别、级别和机型相对应的种别、级别等第、实用的型别等第和现行有用的航行老师等第。倘若实行磨练课程必要仪表等第,则其牌照中还该当带有相应的仪表等第;
(iii)契合CCAR-61部第61.61条机长近期航行始末条件;(iv)针对实用于相应课程的航行措施和手脚,通过了由主任老师或者帮理主任老师实行的教学搜检。
(b)搜检老师除契合本条(a)款条件表,还该当由主任老师以书面方式指定其实行学员阶段搜检、课程结局测验和老师教学搜检。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证据其对实行航行磨练所行使的每个合键磨练机场都拥有连绵行使权。
(b)用于飞机磨练的每一机场该当拥有起码一条跑道或者升起地带,可能准许实行磨练的航空器鄙人列条款下,以最大核定升起全重实行平常升起和着陆:
(4)升起时无需极端的驾驶本事和本领,就能正在升起经过中从离地稳定地过渡到最佳爬升率速率,而且正在升起航行航迹中起码有15米(50英尺)的超障裕度。
(e)具备契合课程等第条件的措施;用于夜间航行磨练的每一个机场该当具备恒久性跑道灯光修筑,但正在用于水上飞机夜间航行磨练的机场或者基地上,经局方照准,也可能行使非恒久性灯光修筑或者海岸灯光修筑。
(b)拥有程序适航证。不过民航局遵照其所照准的磨练课程的性子,可能准许申请人行使不拥有程序适航证的航空器。
(d)用于航行教学的航空器该当拥有起码两个驾驶员座位,而且拥有动员机摆布装备和航行摆布装备。这些摆布装备该当位于从两个驾驶员座位处均能实行简单、平常操作的地方上。
(e)用于遵从仪表航行正派实行航路航行教学和仪表进近教学的航空器,该当遵从实用于仪表航行正派航行的条件装配和维修须要的修筑。用于参考仪表实行摆布和作无误机动航行教学的航空器可能遵从经照准的磨练课程中的章程装配须要的修筑。
第141.55条航行模仿机、航行磨练器和辅帮磨练装备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证据其具有的航行模仿机、航行磨练器、辅帮磨练装备和修筑契合下列条件:
(3)拥有运动觉得体系,且该体系所供给的动感成果起码该当等同于一个三自正在度运动体系所供给的动感成果;
(4)拥有视景体系,且该视景体系起码能同时为每名驾驶员供给45°的程度视场和30°的笔直视场;
(1)拥有怒放式或紧闭式的驾驶舱,且驾驶舱中的合键仪表、修筑面板和支配装备与特定航空器驾驶舱中的尺寸和修设相通;
(c)辅帮磨练装备和修筑。经照准的磨练课程中列出的每种辅帮磨练装备和修筑,包含视听修筑、搜集修筑、投影修筑、灌音修筑、模子、图表或者航空器部件,都该当实用于民航区域约束局照准的磨练课程。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证据对位于每个运转基地的讲评室拥有连绵行使权,该讲评区域该当契合下列条件:
(3)倘若学校拥有仪表等第课程或者商用驾驶员牌照课程等第,讲评区域内该当有妥贴的通讯修筑,可能准许驾驶员与相应的天气任职部分和航行谍报部分合联以获取合连音讯。不过倘若与以上部分位于统一机场而且联络简单,则可能不装备通讯修筑。
(1)用于教学的每间教室、磨练室和其他空间正在取暖、照明和透风等方面契合国度和本地当局合于修修、卫生等方面的章程;
(2)磨练措施的地方该当可能确保受训职员不受其他房间实行的磨练和机场内航行和维修行为的搅扰。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该当取得民航区域约束局对其拟开设的每门磨练课程的照准。民航区域约束局受理、照准的措施该当契合本正派第141.15条(c)、(e)款的章程。
(b)申请修订或者新增磨练课程的,申请人该当正在方针实行该课程之日前起码20个办事日向其所正在地的民航区域约束局递交申请质料。申请修订磨练课程的,还该当附上两份该磨练课程修订页。
(c)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向民航区域约束局申请照准的磨练课程品种该当契合本正派第141.13条的章程。
(b)除本条(d)和(e)款章程表,申请照准的每一磨练课程该当契合本正派相应附件中章程的最低地面磨练岁月和航行磨练岁月条件。
(2)对用于地面磨练的视听修筑、搜集修筑、投影修筑、灌音修筑、模子、航空器部件和其他卓殊辅帮磨练装备的证实;
(4)一份合键磨练机场的清单,一份对所用措施的证实,包含对每个机场上供学员和办事职员行使的航行讲评区域状况的证实;
(i)参预该门磨练课程研习的学员的进入条款,包含驾驶员牌照和等第、磨练、航行始末和航空学问方面的条件;
(d)倘若契合下列条款,驾驶员学校可能申请并取得不突出24个日历月的任一磨练课程的初始照准,而不必要满意磨练课程的最低地面磨练岁月和航行磨练岁月条件:
(1)该驾驶员学校持有按本正派发布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并正在提出申请的月份之前已通过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初度更新起码连绵24个日历月;
(e)倘若契合下列条款,持有及格证的驾驶员学校可能申请并取得不突出24个日历月的任一磨练课程的最终照准,而不必要满意磨练课程的最低地面磨练岁月和航行磨练岁月条件:
(i)正在前24个日历月内,一经行使该课程落成起码10名学员的磨练并推举这些学员参预驾驶员牌照或等第的实施测验;
(ii)正在实施测验中,上述学员中起码80%以上该当初度测验及格。而且测验是由非该驾驶员学校雇员的测验员实行的。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或持有人可能申请实行本正派附件中未章程的磨练课程,但该当证据该磨练课程可能使参预磨练的学员正在才气上抵达本正派附件中相应磨练课程或者CCAR-61部条件抵达的程序。
本章章程了受委托实行相应尝尝的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必要契合的条款,以及与之合连的权力和控造。
(b)正在获取受委托测验资历当月之前,行为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已连绵持有拟获取受委托测验资历的课程等第达24个日历月以上;
(1)针对拟受委托测验的磨练课程,磨练了50名以上学员,并已推举这些学员参预驾驶员牌照或者等第的测验;
(2)正在驾驶员牌照或者等第的实施测验中,有90%以上的学员初度测验及格。这些测验该当由非该学校雇员的测验员实行。
驾驶员学校可能推举落成该校受委托实行测验的磨练课程的学员向局方申请获取驾驶员牌照和相应等第。上述学员无需参预民航区域约束局为发布牌照和等第机合的表面测验和实施测验。
驾驶员学校推举落成该校受委托实行测验的磨练课程的学员,正在不参预民航区域约束局机合的表面测验和实施测验的状况下,申请发布驾驶员牌照和相应等第该当契合下列条件:
(b)所推举的学员落成了该校经照准的磨练课程中的一共课目条件并通过驾驶员学校机合的测验;对付从按本正派照准的其他学校转入该校的学员,倘若契合下列条件,可能以为其落成了该校经照准的磨练课程中的一共课目:
(1)正在原学校所授与的磨练岁月可能记入收受学校课目所条件的磨练岁月,但最多不行突出课程所条件总磨练岁月的一半;
(2)落成了由收受学校实行的航空学问测验和教学搜检,用以确定可认可的该学员的驾驶员始末和航空学问程度;
(3)收受学校遵照本条(b)(2)款所条件的测验确定的驾驶员始末和航空学问程度该当记实正在该学员的磨练记实中;
(4)申请确定其驾驶员始末和航空学问程度的学员的驾驶员始末和航空学问该当是从按本正派照准的驾驶员学校的按本正派照准的磨练课程中取得的;
(c)受委托实行测验的驾驶员学校所实行的测验该当取得局方照准,而且正在鸿沟、深度和难度上起码该当与遵从CCAR-61部实行的相应表面测验和实施测验相当。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的受训学员该当契合下列条件,方可为其发布卒业证书或推举其申请驾驶员牌照或者等第:
(b)除本条(c)款章程的状况表,从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的磨练课程中卒业的学员该当落成该课程中一共课方针磨练。
(c)倘若契合下列条件,受训学员先前取得的驾驶员始末和航空学问可用于契合现时受训课程中的课目条件:
(i)倘若先前的始末和航空学问是正在遵从本正派照准的磨练课程中取得的,收受该学员的驾驶员学校可能遵照对其实行教学搜检、表面测验的状况,认可其先前始末和学问的50%,但不得突出现时所有磨练课程蕴涵课时的50%;
(ii)倘若先前的始末和航空学问是正在非遵从本正派照准的磨练课程中取得的,收受该学员的驾驶员学校可能遵照对其实行教学搜检、表面测验的状况,认可其先前始末和学问的25%,但不得突出现时所有磨练课程蕴涵的课时的25%。
(ii)对付已博得私用驾驶员牌照(或以上)的学员,收受该学员的驾驶员学校可能遵照对其实行教学搜检、表面测验的状况,经局方照准后,认可其先前的个人航行始末。
(3)对付现时课程为高本能多发飞机磨练具体课程的,不认可其先前高本能多发飞机课程的始末和学问。
(4)遵从本条(c)(1)、(c)(2)款的章程实行承认时,先前供给磨练的机构该当以书面办法或民航局章程的其他办法供给证据质料,对其所供给的磨练品种、磨练量、阶段搜检和课程结局测验的结果作出证据。
(a)遵从经照准的磨练课程供给航行磨练的职员,该当是持有相宜等第驾驶员牌照的航行老师,而且该当契合该磨练课程中章程的最低资历条件。
(b)学生驾驶员初度单飞该当取得其航行老师的照准,并且正在原来行初度单飞时,该航行老师应正在单飞的机场实行现场引导。
(c)经指派担任某一磨练课程的每个主任老师和帮理主任老师,正在每12个日历月内该当落成起码1次经照准的由地面磨练实质、航行磨练实质构成的磨练提纲的磨练或经照准的航行老师更新课程的磨练。
(d)正在航行磨练课程中控造老师的航行老师等第持有人,该当遵照学校的主任老师、帮理主任老师或搜检老师的计划,落成下列项目并通过搜检:
(ii)正在该课程中,该老师供给教学的每一型号航空器上,落成了初始教学搜检,个中,教学搜检是指对运转境遇、教学课程、机型特性的熟习水准和相应的教学才气的搜检和评估。
(2)正在落成了本条(d)(1)(ii)款所条件的初始教学搜检后,每12个日历月还该当正在磨练学员所行使的一种航空器上落成一次教学搜检。
(a)除本条(b)款章程表,正在地面磨练课程中控造老师的职员该当持有带相应航行老师等第的驾驶员牌照。
(b)不契合本条(a)款条件的职员若担任该地面磨练课程的主任老师以为其可能胜任该项教学,则可能正在地面磨练课程中践诺地面磨练职责:
(c)正在授与主任老师、帮理主任老师或搜检老师对该课程的方针和程序的先容之前,任何老师均不得正在地面磨练课程中实行教学。
(2)对付通过驾驶员学校及格证初度更新的持有人,供给的磨练质地该当契合本正派第141.31(b)(2)的条件;
(c)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持有人该当正在局方条件时,授与局方对其学员实行表面测验、实施测验、阶段搜检和课程结局测验。
(d)遵从本条(c)款的条件由局方实行阶段搜检或课程结局测验时,倘若学员尚未落成该磨练课程的磨练,则将遵照该学校经照准的磨练课程中章程的程序实行搜检或测验。
(e)遵从本条(c)款的条件由局方实行表面测验或实施测验时,倘若学员一经落成了该磨练课程的磨练,则将遵照局方照准的操作鸿沟实行测验。
(f)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不行确保磨练质地,且不再具备平和条款的,局方应随即撤废其及格证。
(1)核定学员的磨练记实、卒业证书、阶段搜检与课程结局测验的讲述、课程结局后的推举和申请,除非主任老师指派了帮理主任老师或其他推举的老师来落成此项职责;
(2)确保一共航行老师等第持有人和航空学问教学职员,正在学校经照准的磨练课程中控造教学职责之前通过了初始教学搜检,而且正在通过该次搜检的月份之后,每12个日历月通过一次教学搜检;
(b)正在实行经照准的磨练课程光阴,主任老师或者帮理主任老师该当常驻正在运转基地。如因卓殊来因分开运转基地,该当能通过电话、无线电或者其他通讯权术与学校维系合联。如主任老师分开运转基地连绵突出7天,需见知局方;倘若主任老师分开运转基地连绵突出14天以上,除经局方照准表,学校应暂停相应磨练课程,直至主任老师返回运转基地。
(c)主任老师可能委派帮理主任老师或者搜检老师实行阶段搜检、课程结局测验和航行老师教学搜检。
(b)实时以书面方式讲述所正在地的民航区域约束局,并正在原主任老师分开之日起30天内,向局方提出改观主任老师的申请。
(c)准许该学校正在等候委用和照准新的主任老师光阴,正在没有主任老师的状况下持续实行该课程的磨练,但最多不得突出60天。
(d)正在本条(b)款所述的不突出60天的刻期内,阶段搜检和课程结局测验该当由下列职员之一实行:
(e)倘若尚未委用新的主任老师的刻期突出了本条(b)款所述的60天,该驾驶员学校该当遏造相应课程磨练。
(f)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遵从本条(e)款遏造相应课程磨练后,可能遵从下列条件申请复原磨练:
(a)磨练所必定的机场、航空器和措施该当契合及格证持有人经照准磨练课程中章程的程序,以及本正派中的相应条件;
(b)除本正派第141.107条章程表,主任老师、帮理主任老师、搜检老师和老师该当契合及格证持有人经照准磨练课程中章程的资历条件和本正派中的相应条件。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正在契合下列条款时,可能正在主运转基地以表的基地实行经照准磨练课程的地面磨练或者航行磨练:
(a)正在辅帮运转基地指定一名帮理主任老师,该帮理主任老师该当常驻正在运转基地。如因卓殊来因分开运转基地,该当能通过电话、无线电或者其他通讯权术与学校维系合联。如帮理主任老师分开辅帮运转基地连绵突出7天,需见知局方;倘若帮理主任老师分开辅帮运转基地连绵突出14天以上,除主任老师亲身或指派另一帮理主任老师践诺其职责表,辅帮运转基地应暂停相应磨练课程,直至该帮理主任老师返回运转基地。
(c)老师该当正在主任老师或者帮理主任老师的直接受理下办事,并遵照本正派第141.105(b)款章程可能取得主任老师或者帮理主任老师的帮帮。
(d)如需改观辅帮运转基地,该当提前30天向管辖该及格证持有人的民航区域约束局提交改观申请。
(3)由学校编写的、包含措施的行使和航空器的操作正在内的平和措施与步骤副本,合键实质该当包含:
(8)如实行飞机种别商用驾驶员牌照的磨练,声明该学员落成了该磨练课程中条件的卓殊机动航行磨练。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该当对注册于本校经照准的磨练课程的学员设备并维系实时确实的记实。该记实该当包含下列实质:
(2)按岁月次序记实或按课程纲目录序记实的该学员授与磨练的课目和航行操作手脚的记实,以及该学员所参预测验的名称和结果;
(a)本章实用于正在中国境表设立的为中国航空运营人实行驾驶员牌照和等第磨练的驾驶员学校(以下简称境表驾驶员学校)。
(b)境表驾驶员学校该当遵从本章章程,博得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或等效证据。正在博得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或等效证据的境表驾驶员学校实行航行磨练的中国粹员,正在按经照准的磨练纲目落成磨练并博得所正在国发布的牌照和等第后,可能遵从CCAR-61部第61.93 (d)款的章程申请换发相应的驾驶员牌照和等第。
(a)所正在国为《国际民用航空协议》缔约国,该校拥有其所正在国民航政府发布的航空运转及格证(AOC)或等效的照准书。
第141.135条境表驾驶员学校的及格核定和一连监视境表驾驶员学校的及格核定和一连监视由民航局航行程序机能部分参照本正派实行。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有下列行动之一的,局方应责令其随即遏造违法行动,处以警备;拒不整改的,处黎民币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首要的,处黎民币二万元以下罚款:
(b)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有前款(2)至(3)中所列行动之一的,所落成的磨练始末和记实,局方不予认可。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有下列行动之一的,局方应责令其随即遏造违法行动,处以警备;拒不整改的,处黎民币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首要的,处黎民币三万元以下罚款:
(2)违反本正派第141.27条章程,对磨练课程实行有恐怕误导大多的统一传扬;或者对及格证或者照准的课程等第作任何不切实的、易致曲解的传扬;或者未实时后退旧址上评释本校一经民航区域约束局核定及格的一共象征;或者未实时消灭评释本校一经民航区域约束局核定及格的一共象征;
(3)违反本正派第141.43条至第141.49条和第141.109条(b)款章程,职员装备不契合条件或者行使不足格职员控造主任老师、帮理主任老师或者搜检老师的;
(5)违反本正派第141.53条至第141.59条和第141.109条(a)款章程,行使不契合章程条件的航空器和措施实行磨练的;
(6)违反本正派第141.55条章程,行使未经判断及格的和未经照准的航行模仿机或者航行磨练器实行磨练的;
(7)违反本正派第141.87条(a)或者(b)款章程,推举未落成该校被委托实行测验的磨练课程的学员申请相合牌照和相应等第的;
(11)违反本正派第141.105条(b)款和第141.111条(b)款章程,主任老师或帮理主任老师不常驻运转基地,持续实行相应课程磨练的。
(b)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有前款(1)(4)(5)(6)(11)中所列行动之一的,所落成的磨练始末和记实,局方不予认可;有前款(7)(8)所列行动之一的,所实行的推举和测验,局方不予认可;有前款(9)所列行动的,所发的卒业证书,局方不予认可。
(c)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有前款(2)所列行动之一,情节首要的,局方实时向工商约束部分移交。
(a)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申请人,正在申请经过中存正在好高骛远行动的,局方该当终止其及格核定经过,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1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b)申请人以不正当办法博得驾驶员学校及格证的,由局方视察核实后撤废其相应的及格证或者证书,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141.145条未博得及格证或超越及格证权限的处置(a)违反本正派A章章程,未博得驾驶员研习及格证,私自从事驾驶员磨练行为或及格证失效后仍从事驾驶员磨练行为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区域约束局责令其遏造违法行为,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奉行且范畴较大,社会摧残首要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奉行且存正在巨大平和隐患、勒迫大多平和,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b)违反本正派C章章程,驾驶员学校胜过照准的磨练课程实行磨练的,由民航局或民航区域约束局责令该许可证持有人遏造违法行为,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奉行且范畴较大,社会摧残首要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奉行且存正在巨大平和隐患、勒迫大多平和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驾驶员学校及格证持有人雇用的航行老师和航空学问教学职员,未按合连证件持有人的运转手册践诺职责,或者违反本正派第141.105条或其他章程,局方可能对其处以警备或者黎民币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正派第141.23条、141.25条及其他条件章程,拒绝局方的监视搜检或者正在监视搜检经过中拒绝供给其及格证、手册和其他合连文献的,责令改进;拒不改进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职员其他直接仔肩职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正派自2017年4月1日起实行。正在2017年4月1日前已持有驾驶员学校姑且及格证、驾驶员学校及格证、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或等效证据的驾驶员学校,所持证书一连有用,直至其更新驾驶员学校及格证、驾驶员学校承认证书或等效证据之日。
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于2004年12月16日通告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及格核定正派》(民航总局令第135号)同时废止。